2020年建成全国互联网经济发展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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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东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三五”规划》《东莞市重点品牌展会认定办法》《东莞市加快科技四众平台建设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等事项。

南方日报记者 郭文君 通讯员 张超

智能制造产业力争达千亿规模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利用互联网技术和资源促进东莞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标准化能够保障质量,个性化同样能够保障质量。”梁维东说,智能制造是当前产业发展的重要潮流和方向。今天不正视智能制造的存在,明天就会被个人定制的发展趋势所淘汰、所抛弃。

他还强调,东莞要发挥好“互联网+”的作用,运用大数据支撑,打破信息“孤岛”。要把握机遇,抓住关键,以互联网为纽带,以“智造东莞”建设为主线,全面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加快从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转型。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互联网应用成效显著,成为全国互联网经济发展重要基地、网络创业创新聚集地、网络民生应用服务示范区。要形成互联网与产业深度融合。全市互联网新业态聚集发展,智能制造产业形成1000亿元规模,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的互联网骨干企业达10家。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5000亿元,云计算服务规模达300亿元,有力带动大数据、物联网、软件等信息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

方案还提出,要实现互联网创业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新型互联网研发机构3家以上、互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3个以上,众创空间数量达到50家以上,众包平台、众扶平台和众筹平台数量各达到3家以上,培育创新型互联网中小企业超过500家,全面建成“互联网+”创新创业示范市,互联网创业创新活力大幅提升。

此外,东莞还要实现互联网应用与服务全面普及。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80%,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接入率95%以上。医疗机构信息共享率达90%,电子病历覆盖率90%以上。

推动东莞迈入中国标准强市行列

为加强东莞标准制定、实施、监督、服务、保障和国际化体系建设,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包括发展环境、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优势传统产业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建设、加强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加强现代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强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加强文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加强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保障措施等四部分。

规划提出,到2020年,东莞全面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标准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标准服务发展更加高效,标准与产业发展更加协调,企业主体作用更加突出,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的新局面。“东莞标准”的影响力和贡献力大幅提升,东莞迈入中国标准强市行列。

品牌展会认定简化标准

为规范东莞市重点品牌展会认定工作,升级“华南工业展览之都”建设,会议重新修订了《东莞市重点品牌展会认定办法》。

与原办法相比,政策名称由原《东莞市重点会展项目认定办法》变更为《东莞市重点品牌展会认定办法》。

内容方面,将原“十大展会”和“成长型展会”整合为“重点品牌展会”,并按申报项目数量1:1.5的比例,每年最多认定10个。简化认定条件从原8个条件简化为5个条件;不再要求办展主体必须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和办理税务登记。

优化认定流程方面,项目申报必须经过所属镇街、园区商务部门(会展办)或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备案和初审;与评分标准不相关的资料不再要求提交,采购商、观众信息登记数据汇总结果需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回头参展商名单需提供参展合同或申请表复印件等;只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是否符合认定条件进行复审,由专家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排序。

加强扶持导向性,更加突出展会规模分值的比重,评分标准中不再将政府机关冠名作为得分项,更加注重展会专业化和国际化。

监督管理方面将采取“一票否决”的方式,有违法被查处或被曝光即否决;如违反承诺,下一届不在东莞举办,将进行通报并收回专项资金,5年内不能申报市级财政支持项目。

建成科技四众平台不少于30个

为加快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以下简称“四众”)等“互联网+”背景下创新创业模式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加快科技四众平台建设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市财政安排资助资金,对科技四众平台建设及其所开展活动等进行资助;鼓励区镇设立配套资金用于对科技四众平台及相关项目的扶持。到2020年,建成科技四众平台不少于30个,通过科技四众平台培育发展的科技项目不少于300个。

对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资助按照有关规定的C档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资助政策执行。市级众创空间获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的,可按照A档、B档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资助政策,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和最高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资金扶持方面,创客团队或企业参加市级或以上科技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启动经费,具体以每年的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为准。

场地扶持方面,创客团队或企业入驻众创空间的,原则上可享受两年内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补贴额每月每平方米最高5元。
 
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众包平台运营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平台上成功完成的研发众包项目,给予平台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众扶平台一次性奖励最高30万元。

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众筹平台运营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30万元;对在平台上成功完成的市科技企业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项目,按每个项目实际融资的10%给予平台奖励,每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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